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会员0956:好评
环境、设施、服务都不错!性价比高!
艺龙探路者 :好评
住的很舒服,又住一晚,??下次还住。
会员9501:好评
一进门就有一位姓滕的小伙子帮忙拉行李,一进房间就有个可爱的小象。中午正好和朋友们吃了个蒸上鲜,味道超级不错,晚上回房间时发现放在卫生间的衣服被洗干净!!真的好感动。真的是一家值得推荐的酒店,我之前也是看评价才来的。